202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自然资源部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自然资源部及直属系统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 2024-04-03 来源:移动互联领域

  原标题:202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自然资源部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自然资源部及直属系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自然资源部 部门代码【115000】;职位属性:普通职位(不含非通用语、特殊专业职位);考试类别: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面试人员比例:5:1;是否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否;工作地点及落户:北京;咨询电话 或

  本科:土地规划与利用、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城乡规划、地质学、地理信息科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研究生:城市规划与设计、矿产普查与勘探、地质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

  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

  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矿产普查与勘探。

  城市规划(本科)、城乡规划(本科)、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生)、人文地理学(研究生)

  对督察区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和法规执行情况做督察。

  对督察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做监督检查

  城乡规划(工学的建筑类)、地理信息科学(理学的地理科学类)、资源勘查工程(工学的地质类)。

  本科:经济学;本科或研究生:会计学;研究生:财政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

  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

  本科: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研究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本科:土木工程,管理科学,工程管理,工程建设价格;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建筑技术科学,结构工程

  负责组织和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工作,承担局外事管理、国际项目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本科: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研究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空间规划实施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和相关行政监管等工作。

  本科:资源环境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研究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情监测、国土空间实施情况监测等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及组织验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历史学(本科)、历史地理学(硕士研究生)、新闻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哲学(本科)、逻辑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

  地理信息系统(本科)、地理信息科学(本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硕士研究生)、遥感科学与技术(本科)、摄影测量与遥感(硕士研究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结合自然资源部及直属系统的真实的情况,现将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生网上报名填写信息须真实、完整、详尽,对信息填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到区县。例如,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

  从系统要求的最低学习经历填起,填至最高学历,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学历、学位等,有关信息需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例如:

  2008年9月-2012年7月,××大学××学院××专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学士。

  对于职位中的专业要求,资格审核检查将依据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予以核对,专业名称不符的不予通过,如有疑问请与相应目录核对专业名称后报考。

  如有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的学历学位一定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证书号码。

  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将依据情况核查考生学历学位情况。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学归国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等4项内容,例如:2010年9月-2013年7月,××省××市××公司,××部工程师,程序开发等。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经历(如待业期间),应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联系电线月,待业,××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市××区,张××,138××××××××。

  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如工作经历和学习经历时间重叠,请具体说明情况。

  须至少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惩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惩项目请勿填写。

  应完整、真实注明成员姓名、与本人关系、所在单位、职务(个体经营或务农地点须明确到乡镇)等4项内容,如有特殊情况应作出相关解释。直系亲属成员(包括本人父母、配偶、子女)不能遗漏,已故人员也需要填写并加上(已故)。

  (一)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录用后试用期管理期间将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二)自然资源部机关职位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直属系统职位联系方式见各职位招录计划表,联系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

  (三)审核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考生,请务必于10月24日18点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未按要求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的,给予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考录工作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如因报考人员自身问题造成无法联系,相关结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19年10月14日后能够最终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能够最终靠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络站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联系解决。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者直辖市。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别的条件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办法来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做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有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备案。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做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19年10月14日后能够最终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能够最终靠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 查询资格审核检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检查。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络站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联系解决。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者直辖市。

  3.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别的条件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办法来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做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有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备案。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做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局;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海洋知圈罗列出的职位如有遗漏敬请留言提醒